《南艺网上招投标管理系统操作协议》


一、名词解释

  •      投标人:是指经由南京艺术学院(以下简称“南艺”)评估审核合格的供应商。
  •      南艺网上招投标管理系统:是由南艺委托专业的软件开发公司开发定制的一套业务应用软件。它用于实现南艺与投标人之间能够在网络上开展招投标业务。
  •      招投标业务:是指南艺与投标人在南艺网上招投标管理系统上开展的招投标业务操作,包括招标信息公示、供应商注册、资质认证、保证金缴纳、保证金退还、投标、线上竞价、中标结果公示等。

二、法律约束

     1、 本协议是投标人与南艺就双方在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上开展招投标业务的约定,本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投标人在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上进行的投标业务等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说明、需知。所有规则、说明、需知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投标人应当在登录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并开始具体业务操作之前,认真阅读本协议内容。如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南艺咨询。凡投标人,登录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则本协议即对投标人产生约束,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豁免。
     5、 作为投标人,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向南艺申请注销投标人招投标管理系统的登录账户。
     6、 南艺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在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投标人。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投标人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向南艺申请注销投标人招投标管理系统登录账户,继续使用投标人招投标管理系统服务的,即表示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三、注册信息及账户安全

     7、 投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注册页面的提示,准确填报投标人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
     8、 投标人了解并同意有义务保持提供的信息资料的有效性,如有变更或需要更新的,投标人应按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变更操作。
     9、 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符合南艺公布的条件,否则投标人的帐户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
     10、 投标人须自行负责对投标人招投标管理系统的登录帐户和密码保密,且须对该帐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的招投标业务的活动承担责任或连带责任。
     11、 投标人同意:(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投标人招投标管理系统的帐户、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投标人会立即通知南艺; (b) 确保投标人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c)投标人自行承担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同时投标人理解南艺对投标人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南艺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如果南艺与投标人终止合作,在结清帐务后有权注销投标人的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帐户,投标人招投标管理系统的服务同时终止。

四、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3、 投标人对招投标业务中发现有关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14、 投标人在招投标业务中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进行质疑、投诉;
     15、 投标人须自觉遵循本协议及招投标业务的操作规程。
     16、 投标人须严格按南艺招投标管理系统的业务内容及南艺合同范本协议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应尽义务。
     17、 投标人要对自己在招投标业务过程中所传递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承担责任;
     18、 投标人要保守在招投标业务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
     19、 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20、 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投标人与南艺均同意以南艺所在地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