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23-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 标段十一:卤菜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2023-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
标段十一:卤菜
采购项目编号:NTP2023054-1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南食堂食材原材料新增标段如下:标段11:卤菜;标段12:易耗品。
供货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共两年,根据考核情况一年一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3)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截图(书面声明和信用截图均须提供缺一不可,格式见相关附表格式);
(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卤菜:中标供应商所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相关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标准(包括有效期内的QS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SC生产许可标志、转基因标识、名称、出厂日期、有效期限、生产厂商、生产地址等)。
投标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在市场上有较大的知名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江苏高校实际供货达到3家;(2)在社会店铺超过5家;

四、报名
以南京艺术学院网上招投标管理系统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南京艺术学院网上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zbms.nua.edu.cn)。
方式:投标人通过南京艺术学院网上招投标管理系统自主下载。
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艺术学院西门招标办公室(从南艺西门进入上坡,俏江南饭店旁边)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响应保证金数额、交纳及退还办法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所有人员进入开标大厅时必须佩戴口罩,不得随意走动;
2.参与投标的校外人员请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南艺”预约入校,预约时间选择投标当天时间,受访者部门选择“国有资产管理处”来访事由请写“**项目投标”。如不预约,无法进入校园。预约需要审批,请各位把握好时间,提前预约,如因预约不及时造成错过投标时间,由投标人承担全部后果,建议至少提前二小时进行预约。
3.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艺术学院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2)项目联系方式
后勤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3805156206
招标办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25-83517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