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专业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美术馆专业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采购公告
南京艺术学院招标办公室就美术馆专业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美术馆专业照明系统升级改造
采购项目编号:NZ2019-03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灯光系统改造内容包括美术馆0号展厅、4号展厅、一层展厅、二层展厅、三层展厅。美术馆引入无紫外线的LED洗墙灯,投射的光线柔和均匀,不频闪,更好的展现展品。美术馆引入LED灯光系统,整体灯光光斑均匀,退晕柔和,能给观赏者带来完美的浏览体验。项目预算为200000元。(任何超出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近六个月内(2019年05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三)近六个月内(2019年05月至今)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截图(格式见相关附表格式);
(六)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月6日上午8:30-9:30
投标文件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6日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行政楼109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魏巍
联系电话:025-83498121
五、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数额、交纳及退还办法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行政楼109室。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户名:南京艺术学院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分行草场门支行
账号:4301016309001012232
中标供应商的本票或汇票予以入账,请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办公室领取保证金收据;未中标供应商的本票或汇票不予入账,请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办公室领取本票或汇票。如果超过上述时间,造成相关票据丢失或损毁,供应商需承担造成的全部后果。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无